专家解读“师范生公费教育”:为教师队伍引来源头活水

2019-08-14 11:24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转发了《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年限调整为6年,并对入编入岗,经费保障等问题作出规定。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多位专家针对这一政策发表文章并做了深刻解读。

开启教师队伍源头活水的“闸门”

“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给予了公费师范生更多的尊重、选择和支持,也赋予了部属师范大学以更大的自主。这些规定得到切实落实的话,考生报考公费师范生和在校期间的学习积极性将会大幅提高,部属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公费教育的积极性和培养质量也有望得到切实的提升。这必将有助于部属师范大学改革发展教师教育的主动性发挥,也势必会对中国教师教育振兴发展产生“旗舰”效应。”东北师范大学国际与比较教育研究所所长饶从满谈到。

西南大学副校长陈时见说:“师范生公费教育有利于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人才选择教育事业和进入中小学教师队伍;调动高校教师教育改革的积极性和全面提升师范生的培养质量;有利于激励公费师范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培养造就新时代的优秀教师。”

“将履约期调整到现在的6年,具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和机会,会发挥较大的吸引效应。按照现在的政策路径,大多数学生会选择毕业一年后回校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两年后完成论文并获得学位。正如有的同学所说,6年的时间同时获得硕士学位并积累了较好的工作经历,与刚硕士毕业的学生相比,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郑国民谈到。

他同时指出:“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吸引了一批优秀学生报考师范院校,发挥了积极的示范效应,特别是来自中西部、农村的学生人数大幅度增加。”

师范生公费教育出现“水涨船高”

目前,“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正在各省市逐步落实推进。山东省教育厅副厅长关延平说道:“山东省从2016年起也启动了公费师范生计划,每年招生3000人,今年起招生人数增至6000人,较往年比翻了一番,同时还增加了幼儿园教师公费培养计划,实现了从学前教育到义务教育的全覆盖,为补充中小学、幼儿教师提供了充足、优质的师资来源。为进一步补齐农村学校师资短板,努力满足学校课程开设的需要,在招收专业和地区上,加大了对紧缺学科和农村学校的补充力度。根据国家政策要求,下一步还将在培养机制和相关配套制度上不断完善,扎实提升全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河北省从2011年起,委托省属师范院校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工作,工作主旨是“让优秀的人培养更优秀的人”,吸引优秀的人报考师范院校。单列招生计划,实行高考提前批次录取。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学生直接和县政府签约,利于就业岗位和编制的落实;采用“独立编班、独立培养、独立管理”的培养方式,突出实践型教师教育培养特色,着力加强公费师范生职业理想教育和师德教育。”河北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处长智学说道。

师范生公费教育的新要求

理解“师范生公费教育”的新内涵要求,华中师范大学副校长夏立新从“五个维度”把握:一是要从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师范生公费教育”的新时代意义;做好师范生公费教育工作,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二是要从体系的全度上致力完善“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制度设计。 三是要从保障的厚度上坚决夯实“师范生公费教育”的条件根基;《办法》明确要求保证入编入岗,加强履约管理,明确部门职责分工,集中优质资源培养,落实经费与待遇保障,加强督导检查与落实,保障厚度明显。 四是要从过程的细度上精确优化“师范生公费教育”的培养环节;从制度实施的各个环节来看,《办法》处处体现了“细度”要求,便于政府、高校、中小学等师范教育协同体共同精准发力、站位实施。五是要从结果的效度上全面提升“师范生公费教育”的质量准线 ,这是检验《办法》实施效果的核心质量准线,也是我们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协同政府、中小学等开展师范生公费教育的质量遵循。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处长郑国民说:“新实施办法,直面现实问题,对各级行政部门和利益相关者的权利、责任更加明确、具体,从而使政策的各个环节能够落实落地。”